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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2024-04-01 18:05

    各处室(部门)、各教学教辅单位、附属幼儿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经研究,现将我校2024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4年4月4日(周四)至4月6日(周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周日)教职员工正常上班,补上4月5日(周五)的课(班)。

    二、相关要求

    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所使用(管辖)的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实训、设施设备等重要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放假前,各单位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加强对清明节期间交通、防盗、餐饮、治安等方面的安全防范,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学工处、各二级学院、辅导员要及时掌握学生外出及假期结束后返校情况。教务处妥善安排教学工作。

    保卫处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人员、车辆出入校门管理规定,严控外来人员入校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巡查力度,特别是对公共安全部位、环节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及时整改,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后勤基建处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对师生食堂、环境卫生、水电等方面的管理,确保节日餐饮供应、水电畅通、环境整洁。

    )清明节期间广大师生要讲文明树新风,倡导文明参加祭祀,牢记用火安全,严禁在森林防火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周边点香烛、烧纸钱、放鞭炮、扔烟头

    )各单位要按有关假日值班要求,安排人员做好节日值班。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其他突发警情,按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并妥善处理。单位务必强化责任意识保证节日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与正常秩序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文明、和谐平安清明节。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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